3月1日起长江干流全面禁渔
2017-02-28 13:00:31网络整理 作者:网络
本报讯(记者 郜粉定 通讯员 王德荣) 区渔政监督大队日前召开会议,对今年长江干流禁渔工作作出安排。按照省、市统一部署,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,我区长江干流江段全面禁渔。
区渔政监督大队负责人介绍,实施长江禁渔期制度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保护制度。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,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,处5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没收渔具,吊销捕捞许可证;情节特别严重的,没收渔船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禁渔期间,区渔政监督大队将积极争取公安、海事、市场监督等部门的支持合作,除强化正常巡江检查力度外,还将对重点水域、交叉水域和违法违规渔业案件高发水域开展突击检查,努力实现“江上无违规渔船,江边无违规网簖,市场无违规江鱼”的工作目标。同时协助地方政府妥善安排好休渔渔民生产生活,帮助他们广辟门路,拓宽收入渠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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